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车辆保险服务单位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车辆保险服务单位采购项目(二次),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招标编号:NXRMYYZBB-2023-66
二、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车辆保险服务单位采购项目(二次)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
我院共有车辆31台,每年须为车辆缴纳商业险、交强险和车船税,预算总费用为12万元/年(据实结算)。
投保险种如下:
序号 | 保险险种 | 保险金额/责任限额 | |
1 | 交强险 | 所有车辆 | |
2 | 车船税 | 所有车辆 | |
3 | 商业险 | 车辆损失险 | 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部分车辆足额投保。 |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 部分车辆,责任限额200万元 | ||
车上人员责任险 | 部分车辆投保,赔偿限额:2万元/座 | ||
医保外用药 | 部分车辆投保 |
保险费
保险种类 | 保费(元) | 备注 | |
车险 | 交强险 | 按国家统一收费标准计取 | 1.一次性总价; 2.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后按折扣价据实结算。全年不超过120000元(据实结算) |
商业险 | 报自主定价系数,低价中标。保费计算公式:标准保费*自主定价系数*NCD系数 | ||
车船税 | 按省、自治区《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统一收费标准计取 | ||
合计:¥120000(大写金额:拾贰万元整元)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以下资质:
1.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在本地设有分支机构的财产保险公司,须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分支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法人机构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原件);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或“政府采购网”网上查询信息为准,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开标前3日内。开标现场再次进行查询,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五、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六、其他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951-5920108
招标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951-592022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电话报名后1天内发到提供邮箱。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下午18时00分。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下午14时30分。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党员活动室(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301号行政楼3楼);开标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招标办公室
2023年12月14日
总院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301号
西夏分院地址:宁夏银川怀远西路148号(银川市西夏区 区党校对面)
医疗急救中心地址:宁夏银川兴庆区解放西街4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