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及相关工作安排,将于2022年5月31日开展资格复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时间
序号 | 项目 | 报道时间 | 注意事项 |
1 | 呼吸内科 | 8:30 | 请考生严格按照指定时段提前10分钟报道参加资格复审,否则将不予审核。 |
2 | 重症医学科 | 8:30 | |
3 | 风湿免疫科 | 9:00 | |
4 | 感染性疾病科 | 9:00 | |
5 | 急诊医学科 | 9:00 | |
6 | 内分泌科 | 9:30 | |
7 | 肾脏内科 | 9:30 | |
8 | 消化内科 | 10:00 | |
9 | 眼科 | 10:00 | |
11 | 心脏大血管外科 | 10:00 | |
10 | 普通外科中心 | 10:30 | |
12 | 胸外科 | 11:00 | |
13 | 耳鼻咽喉科 | 11:00 | |
14 | 泌尿外科 | 11:00 | |
15 | 麻醉手术部 | 11:00 | |
16 | 妇产科 | 2:30 | |
17 | 儿科(NICU、PICU) | 2:30 | |
18 | 宁夏康复医学中心 | 2:30 | |
19 | 口腔科 | 2:30 | |
20 | 功能科 | 3:00 | |
21 | 临床医学检验诊断中心 | 3:00 | |
22 | 临床医学检验诊断中心-病理科 | 3:00 | |
23 | 医学影像中心 | 3:00 | |
24 | 药学部 | 3:00 | |
25 | 护理 | 3:00 | |
26 | 中心实验室 | 3:30 |
二、资格审核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正源北街301号)国际会议中心中心报告厅,请在国际会议中心门口排队测温、检查核酸报告及“健康码”“行程码”,迟到10分钟以上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持以下资料:
1. 资格审核表(见附件)一式两份,身份证、历次学历证、历次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2年应届生提供)、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022年应届生若无法提供合格证书原件,则需提供由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开具的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证明内须写明培训起止时间和培训方向)、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非在编人员”的证明。企业单位人员需提供近1年的社保缴费台账。
3. 已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暂未取得证件的,需提供网上打印的成绩单。
4.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严格按照指定时段报道参加资格复审,否则将不予审核。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始终,一旦发现不符合条件者,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生应严格执行自治区、银川市和医院关于新冠疫情防控的要求,通过“我的宁夏”APP实名申领宁夏防疫健康码(以下简称“健康码”),如实填报信息。
(四)所有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24小时以内核酸报告。资格复审当天,须凭身份证(原件)、宁夏区域内检测机构出具的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以采样时间为准),经核验“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考生,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正常参加资格复审。区外低风险地区入宁考生,以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有*标),但“健康码”为“绿码”的考生,考试前完成3天内2次(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采样须在宁夏区域内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凡未带手机、不能出示个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健康码”为“红码”“黄码”和受疫情影响被封闭管控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复审。未能提供考前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复审。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有病例报告县区及陆路边境口岸地市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五)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测、询问、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需确保自身身体健康,体温正常,无发热、无相关症状。考生需全程正确佩戴口罩,进场时请主动出示防疫健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手消毒。排队等候时须与其他考生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做好自我防护。
(七)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应当配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考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处置。
(八)资格复审可由考生委托其他人代替参加,参加人员也须按照以上要求准备审核资料,并执行防疫相关要求。
(九)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事项调整的,医院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十)考生请密切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官网等相关通知,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1).xls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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