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及《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突出对考生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严格复试考核标准与复试组织管理,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工作原则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选拔,确保质量。
三、组织领导
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管理、组织协调、监督实施等。
四、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核时间
按照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执行。
(二)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31日至4月2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4月,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三)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
(四)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按照大学规定的比例执行。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五)复试具体安排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具体安排按照学院发布的第一志愿复试通知规定执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4月,具体时间以学院发布通知为准。
(六)考生资格审核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核证明材料。资格审核材料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对考生的身份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具体审核内容以学院复试通知为准。
(七)复试成绩
复试总分为100分,不同培养类型复试成绩构成为:
1.学术学位:笔试成绩占比为30%、面试成绩占比为70%。
2.专业学位:笔试成绩占比为30%、面试成绩占比为50%、技能测试成绩占比为20%。
五、调剂
学院对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及第一志愿复试后拟录取考生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调剂。所有参与调剂的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调剂专业缺额及系统开放时间以学校调剂通知为准。
六、录取
(一)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二)录取原则
1.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和录取成绩按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3)复试中面试低于60分或复试总分低于60分的;
(4)同等学力考生有1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
(5)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的;
(6)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的;
(7)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培养协议的;
(8)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查不合格的;
(9)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条件的。
(三)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于规定时间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格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对审核把关不严、泄露考题等违规违纪行为从严从速处理。
(二)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评委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
(三)保持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如遇考生投诉和申诉,应立即组织核查并形成专项报告,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宁夏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
2024年3月29日
总院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301号
西夏分院地址:宁夏银川怀远西路148号(银川市西夏区 区党校对面)
医疗急救中心地址:宁夏银川兴庆区解放西街4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