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宁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收202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医院简介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创建于1934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是宁夏医科大学附属自治区人民医院暨第三临床医学院、北方民族大学非直属关系附属医院。是国家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医院。
医院总占地面积604.46亩,建筑面积32.76万平方米。下设院本部、西夏分院、宁夏医疗急救中心、宁夏眼科医院和宁南医院,建成了一院多区线上线下一体化医院信息平台和互联网医院平台,实现了五个院区一体化管理。2024年医院全面推行基于岗位价值的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医院编制床位数2630张,现有职工3740人,其中硕、博研究生导师173人,享受国务院特贴19人,自治区政府特贴35人。拥有直线加速器、3.0T核磁共振、PET-CT及各种内窥镜等大型医疗设备上千台(件)。医院服务范围涉及陕、甘、宁、蒙等省区1300多万人口,2024年总诊疗量242.65万人次、出院患者12.31万人次、手术量5.74万台次,平均住院日6.46天。
医院眼科、麻醉科、临床护理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脾胃病科为国家中医重点专科;设有自治区专科区域医疗中心7个、自治区级临床诊疗中心15个;是宁夏眼科、护理等9个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是国家电子病历五级和互联互通五级乙等单位。医院是全国首批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第二批国家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专科培训基地、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医院是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宁夏临床医学研究所挂靠单位;2024年获批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99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项,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重大项目(300万以上)1项,自治区重点项目(100万以上)9项;获批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4项,完成自治区成果登记44项,获批自治区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3项。
医院是全国文明单位,曾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医疗扶贫贡献奖、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人文爱心医院等荣誉称号。
医院2012年被原卫生厅认定为自治区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14年、2018年分别由国家认定为国家级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普通外科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专科培训基地,现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23个,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个。聘任专业基地主任22名,教学主任31名、教学秘书43名,聘任住培导师170名,遴选准入带教师资500余名。完成了9届住院医师培养,择优留院70余名。
二、招收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顺序、考试结果进行网上录取。
三、招收条件与对象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
2.身心健康,可以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能够服从医院、科室管理和安排。
3.符合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二)招收对象
1.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符合临床、口腔专业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为主。
2.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正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由所在单位委派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委培证明,说明目前正在从事的专业。
3.宁夏医科大学培养的2025届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2025年1月1日以后所有新进三级甲等医院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参加过住培的临床医师。
5.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四、招收计划
序号 | 专业基地 | 计划招收数(人) |
1 | 全科(紧缺专业) | 4 |
2 | 儿科(紧缺专业) | 1 |
3 | 妇产科(紧缺专业) | 4 |
4 | 急诊科(紧缺专业) | 5 |
5 | 麻醉科(紧缺专业) | 2 |
6 | 临床病理科(紧缺专业) | 3 |
7 | 重症医学科(紧缺专业) | 2 |
8 | 内科 | 18 |
9 | 神经内科 | 3 |
10 | 外科 | 6 |
11 | 外科(神经外科)方向 | 3 |
12 | 外科(胸心外科)方向 | 2 |
13 | 外科(泌尿外科)方向 | 2 |
14 | 耳鼻咽喉科 | 2 |
15 | 眼科 | 6 |
16 | 骨科 | 3 |
17 | 皮肤科 | 4 |
18 | 康复医学科 | 3 |
19 | 口腔全科 | 16 |
20 | 检验医学科 | 3 |
21 | 超声医学科 | 5 |
22 | 放射科 | 5 |
合计 | 102 |
五、招收流程
(一)报名及志愿填报
1.第一批次招收报名时间:2025年4月1日0时-4月18日24时
2.第二批次招收报名时间:2025年6月12日0时-6月21日24时
3.志愿填报:考生一次只能填报一个培训基地、两个培训专业,其中外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须按原单位要求填报培训基地和专业,暨培训专业必须与从事专业相符。
4.报名须知
(1)第一批次招收满额后,不再组织第二批招收。第二批次招收适用于第一批次未注册的考生(须完成网上注册后填报)和第一批次未录取的考生(可直接填报)。
(2)考生根据招生简章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s://nxzyy.wsglw.net。
(4)需扫描上传的资料包括1寸彩色免冠电子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医师执业证书(须上传国家卫健委盖章页面、个人信息页面)和经本人手签名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JPG格式电子版(图片清晰,无涂改痕迹)。
(5)外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需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派意见,注明目前正在从事的专业和培训期间原单位工资情况。因未提供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个人承担。
(6)应届本科毕业生,因学校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时间晚于住培报名时间,可下载学信网的学籍证明,并提供学校出具的有关证明。且须于报到前补交相关证书资料。报到时未能按要求提供的,取消培训资格。
(二)资格审核及资料送交
1.第一批次招收审核时间:2025年4月20日24时前
2.第二批次招收审核时间:2025年6月25日24时前
3.审核方式:平台线上资格审核。
4.审核内容:审核材料为报考人员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的所有电子版证书,要求为JPG或PDF格式,图片清晰,无涂改痕迹。
5.资料送交:第一批次招收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务必于4月23日前,第二批次招收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务必于6月25日前,将扫描上传的所有资料纸质版送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金凤区正源北街301号)行政中心二楼住培管理科。逾期未交的视为放弃资格。
(三)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由宁夏卫生健康干部培训中心组织实施,第一批次招收笔试时间为2025年4月26日(星期六)上午,第二批次招收笔试时间为2025 年6月28日(星期六)上午。请两批次考生分别于4月23日-25日、6月26日-27日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准考证。考试具体时间、考场安排等相关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临床实践技能测试时间与地点
1.第一批次招收面试、临床实践技能测试时间:2025年4月29日7:00
2.第二批次招收面试、临床实践技能测试时间:2025年7月1日7:00
面试与临床实践技能测试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地点为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30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院本部。
六、录取形式
(一)基地录取。
录取采取笔试、面试与临床实践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形式,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临床实践技能测试成绩占20%。根据考生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人员。对名额未招满专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预录取学员名单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门户网站予以公示。第一批次招收预录取学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月9日前,第二批次招收预录取学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月4日前。
(二)全科专业录取。
宁夏医科大学培养的2025届全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仅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笔试考试,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干部培训中心统筹分配。
七、培训时间及期限
培训期限为3年(36个月),新招收的培训学员于2025年8月31日前进入培训基地,从2025年9月1日起开始计算培训时间。
八、保障措施
(一)学员待遇。发放待遇总额平均约为7000元/月(含单位缴纳“五险一金”部分),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与其他待遇共同组成。
1.岗位工资。
1.1 社会学员。中央财政补助1667元/月/人,自治区财政补助1000元/月/人,医院补助工资1300元/月/人,全科、妇产科、儿科、麻醉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临床病理科7个紧缺专业学员增加岗位补助500元/月/人,缴纳“五险一金”。
1.2 外单位委派学员。中央财政补助1667元/月/人,自治区财政补助1000元/月/人,全科、妇产科、儿科、麻醉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临床病理科7个紧缺专业学员增加岗位补助500元/月/人,“五险一金”由派出原单位缴纳。
2.绩效工资。
由月度综合绩效、半年度绩效、年度绩效、值班夜班绩效、误餐补助组成,其中:月度综合绩效、半年度绩效、年度绩效依据取得相关资格证者发放医院平均绩效30%,无证者发放医院平均绩效10%,且月度综合绩效来院3个月后发放;值班夜班绩效同在岗职工一致,误餐补助220元/月/人,外单位委派学员不予发放误餐补助。
3.其他待遇。
3.1免费提供住宿和工作服。
3.2 自愿加入医院规范化培训学员分工会,享受职工同等工会权益。
3.3来院满1年后提供个人健康体检。
3.4 培训期间,自愿报名参加宁夏医科大学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通过相关考试,符合学位授予有关要求,由宁夏医科大学授予临床医学硕士学位。
(二)质量保障
培训基地以六大核心胜任力为导向,建立了专业化、规范化的教学培训体系,确立了分层次、分阶段、分专业的培训理念。专业基地各项条件满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为培训提供质量保障。
(三)全面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3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宁卫发〔2022〕112 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宁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提升三年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宁卫发[2023]51号)精神,严格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经规范化培训合格住院医师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要将其与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九、注意事项
(一)所有招收对象须严格按照要求,准时参加考试,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网站公布的信息,收到录取通知后在规定时限内到培训基地报到。无故逾期2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培训资格。经录取并成功注册后,因个人主观原因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含更换工作单位、攻读全日制研究生等),均按退培处理。信息平台记录退培信息,三年内无法再次注册。
(二)招收工作中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
(三)中医、中西医结合或检验医学技术(四年制)等不符合国家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的专业均不在招收范围,已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的学员(已参加过往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或中途无任何原因退培学员),不得重复申报。
十、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联 系 人:自治区人民医院医学教育管理处 葛老师
联系电话:0951-5920219
QQ群:1037079623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2025年3月19日
总院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301号
西夏分院地址:宁夏银川怀远西路148号(银川市西夏区 区党校对面)
医疗急救中心地址:宁夏银川兴庆区解放西街4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