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学检验诊断中心质评品一批采购项目(标段1-2)
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学检验诊断中心质评品一批采购项目,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招标编号:NXRMYYZBB-WZ-2025-053
二、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学检验诊断中心质评品一批采购项目(标段1-2)
三、招标内容及预算:
标段1:
标段  | 序号  | 招标名称  | 检测项目  | 招标/参数/特征要求  | 最小计量单位(ml)  | 最小计量预算单价(元)  | 采购单位  | 采购  | 
一标段  | 1  | 肿瘤标志物室间质评品  | 糖类抗原CA-125(CA-125)测定、糖类抗原CA-153(CA-153)测定、糖类抗原CA-199(CA-199)测定  | 适用于室间质评,含高、中、低三水平  | ml  | 47  | 以各投标单位所投产品实际包装为准。  | 最小计量预算单价*实际包装量  | 
2  | 特定蛋白室间质评品  | 补体C3(C3)测定、补体C4(C4)测定、类风湿因子(RF)、抗链球菌溶血素“O”(ASO)  | 适用于室间质评,至少含高、中、低三水平  | ml  | 94  | |||
3  | 血糖室间质评品  | 葡萄糖(GLU)  | 适用于室间质评,至少含高、中、低三水平  | ml  | 25.5  | |||
4  | 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质评品  | 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定量测定-实时荧光聚合酶链反应(HCV-RNA,荧光PCR法  | 适用于室间质评,至少含低值、中值  | ml  | 49  | |||
5  | 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质评品  | 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扩增定量测定-实时荧光聚合酶链反应(HBV-DNA,荧光PCR法)  | 适用于室间质评,至少含临界、中值  | ml  | 49  | |||
6  | 人乳头瘤病毒16、18型核酸室间质评品  | 人乳头瘤病毒核酸16/18分型检测  | 适用于室间质评,高、中、低至少有其中两水平  | ml  | 103  | |||
7  | TORCH-IgM室间质评品  | CMV IgM、RV IgM、TOX IgM、HSV-1 IgM、HSV-2 IgM  | 适用于室间质评,含阴阳性  | ml  | 208  | |||
8  | 抗核抗体室间质评品  | 抗核抗体测定  | 适用于室间质评,至少包括阴性、阳性、弱阳性/起始滴度  | ml  | 1006  | |||
9  | 氨测定试剂盒  | 血氨测定  | 适用于室内质控,湿化学法,至少含高、低双水平  | ml  | 336  | 
标段2:
标段  | 序号  | 招标名称  | 检测项目  | 招标/参数/特征要求  | 最小计量单位(ml)  | 最小计量预算单价(元)  | 采购单位  | 采购  | 
二标段  | 1  | 抗酸染色质控片  | 抗酸染色质控片  | 适用于室间质评,五张质控片中需要含阴阳性阳性判读标准如下:  | 片  | 60  | 以各投标单位所投产品实际包装为准。  | 最小计量预算单价*实际包装量  | 
标段1、标段2均需满足:1.投标单位必须响应医院物资供应链(SPD)平台管理模式,并签署服务协议。2. 需提供相关室间质量评价对应的服务(全区质控品下发及相关数据统计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标段1-2)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以下资质:
1.生产厂家资质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2)一类产品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产品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三类产品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进口产品则无须提供);
(3)一类产品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二类产品提供产品注册证及其附件,三类产品提供产品注册证及其附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2.供应商资质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2)二类产品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三类产品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一类产品则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3)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向投标人出具的各级销售代理授权,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鲜章,进口产品须提供国外生产厂家给中国总代理的外文授权及中文翻译件)。
(4)各级代理资质(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5)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投标可不提供);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原件);
(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或“政府采购网”网上查询信息为准,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开标前3日内。开标现场再次进行查询,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10)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五、评标方法
综合评审法。
六、其他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951-5920275
报名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951-592022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将报名信息(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号、报名项目名称、报名的标段号)发送至招标办公室邮箱:zbb5920221@163.com,招标办公室收到报名信息后,将于1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公司提供的邮箱。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其中报名期限5个工作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15日下午18时。
标段1、标段2开标时间:2025年9月16日下午17时00分。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院本部行政楼二楼第四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301号行政楼2楼);开标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招标办公室
2025年9月9日
总院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255号
西夏分院地址:宁夏银川怀远西路112号(银川市西夏区 区党校对面)
宁夏眼科医院: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9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