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经过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并经2022年第26次院长办公会及2022年第26次党委会研究决定,拟录用王小梅为医院工作人员。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8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同志有异议,可向医院纪检监察室、组织人事处举报。举报电话为:0951-5920089、5920578。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2022年9月1日
总院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301号
西夏分院地址:宁夏银川怀远西路148号(银川市西夏区 区党校对面)
医疗急救中心地址:宁夏银川兴庆区解放西街429号